国有林场、林区深化改革为资产评估服务提供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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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区企业改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无疑为国有林场、林区未来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资产评估服务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
根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国有林场将实行“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并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方案》还要求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在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进行调查摸底后,视情况积极进行化解、偿还或债务重组。与此同时,未来还将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方案》同时明确将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即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制订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同时将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增加550万亩左右,森林蓄积量增长4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意见》同时明确,未来将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区企业改制,提高林区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