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上线的通知
作者:
中评协〔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安排,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自2016年6月20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6月20日起,所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当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的要求,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
二、持有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视同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可直接注册用户并登录系统后确认信息并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三、地方协会在登记管理系统上线后应当通知本地区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及时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在本地区内做好登记管理系统上线的宣传工作。
四、为确保信息安全,地方协会需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师信息管理、权限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等,应当定时登录登记管理系统,处理业务,确保登记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五、地方协会在登记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中评协。
六、登记管理系统功能简介、登录方法详见附件1,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2,登记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书请从中评协网站下载。
附件:
1.登记管理系统功能简介及登录方法
2.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6月17日